地下水砷超标的原因及危害
砷(As)为非人体必需元素,既不溶解于水又不溶解于酸,在自然界有三价无机态 As(III)、五价无机态 As(V)以及有机砷MMA(甲基胂酸)、DMA(二甲基胂酸)、TMA(三甲基胂酸)等。
地下水砷超标的原因及危害
天然地下水和地表水都可能含有砷,地下水含砷量高于地表水。而地下水砷超标的原因一种是由于自然原因造成的,主要是含砷矿物风化溶解造成的地下水污染。由于含砷矿物分布广泛,这种污染在世界各地都有发生,尤其在南亚、南美等地区,地下水砷超标问题极为严重。我国的新疆、内蒙、山西、辽宁、吉林、青海、宁夏、河南等省区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地下水砷污染问题。
另一方面工业生产也是造成砷超标的重要来源,尤其是尤其是有色冶金和矿业生产。含砷矿物如砷黄铁矿、雌黄、雄黄、硫砷铜矿等普遍与其他有色金属矿物伴生,由于自然释放和人为的开发,尤其是对贫矿的大量开采和使用,因此在有色金属开采和冶炼过程中,往往产生大量含砷废弃物和副产物,如火法冶炼产生的含砷烟尘、湿法冶炼产生的净化渣等。同时硫酸制备、化工染料及农药生产、木材加工、玻璃和陶瓷等工业领域排出的废水往往也含有高浓度的砷。
砷可通过呼吸道、食物或皮肤接触进入人体,在肝肾、骨胳、毛发等器官或组织内蓄积,破坏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长期饮用高砷水,会引起花皮病、皮肤角质化等皮肤病,黑脚病,神经病,血管损伤,以及增加心脏病发病的风险。我国内蒙古、新疆、台湾等地饮水中含砷量高达0.2-2.0mg/l,严重超过我国现行饮水卫生标准<0.05mg/l,导致地方性砷中毒,饮用水除砷是防治地方性砷中毒的关键措施。
目前国内外报道的除砷工艺大致分为生物法、混凝法、沉淀法、吸附法和离子交换法等。
吸附法
吸附法的原理是以具有高比表面积、不溶性的固体材料作吸附剂,通过物理吸附作用、化学吸附作用或离子交换作用等机制将水中的砷污染物固定在自身的表面上,从而达到除砷的目的。适合处理量大、浓度较低的水处理体系。
主要的除砷吸附剂有活性氧化铝、活性炭、骨炭、沸石以及天然或合成的金属氧化物及其水合氧化物等。在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小颗粒活性氧化铝除三价砷效率可达80%,除五价砷效率达86% ;而骨炭只有25% 和50% ,活性炭为25%和44% ,沸石为10%和30%。表明活性氧化铝除砷效率明显优于其他净水剂。
离子交换法
离子交换法的原理是利用阴离子交换树脂上的可交换离子与水中的砷离子发生交换反应来去除砷,其产生的污泥量仅为化学沉淀法产生污泥量的 20%,污泥的处置费用大大减少,而且离子交换法处理量大、操作简单、易再生、分离效果好,能够达到严格的排放标准,同时有利于各种有价成份的回收利用,因此被认为是一种很有前途的脱砷方法,而且运用于除砷的范围越来越广泛。
科海思离子交换树脂除砷工艺
以科海思离子交换除砷工艺为例,选用可以选择性去除某些离子的A-62MP特种离子交换树脂,利用其对砷具有较高的吸附容量和吸附速率等优秀性能来去除饮用水、地下水的砷化物。出水可以满足表五标准做到0.005毫克升,甚至检测不出。
A-62MP特种离子交换树脂本身具有活性,不需要经过预处理就可以使用,再生剂为氯化钠溶液,在使用和再生的过程中不会引入有毒有害物质。
饮用水砷酸盐超标的原因及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