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但不得不承认,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发展和无序开发,我国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十分严峻,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障碍。面对一系列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力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事实证明,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构成及改革方向、战略重点,对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统筹规划作用,开启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如何,关键在于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5年来,《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出台,明确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等制定并实施。一个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起来,生态文明建设有了科学规范和可靠的保障。
自然资源的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5年来,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多个省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河长制与湖长制等一系列生态保护制度相继建立。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在全国陆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缓解。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以严密的法治作保障。5年来,“史上最严”环保法颁布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税法等多部法律纷纷出台,按日计罚、行政拘留、连带责任、公益诉讼等法治举措逐步落实,环境违法有了强有力的遏制武器。
源头严防,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治本之策。过程严管,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后果严惩,是建设生态文明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思路进行的制度设计,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生态文明建设并非一蹴而就的过程,而是一个长期任务,需要我们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当前,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我们必须咬紧牙关,爬过这个坡,迈过这道坎。要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