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人民福祉、民族未来和全人类共同发展的根本大计,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指引,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政策供给,强化政策执行,确保政通令行。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指引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植根于马克思主义的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观,是我们党进行生态文明建设长期实践的科学总结,是适应新时代新发展的新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根本指引。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一种全新的生态全局观。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指出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自然美景始终都是一幅整体和谐的全景图像。生态系统的治理必须讲究系统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这种全新的生态全局观,是我们系统把握和整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协调落实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自然观的基本遵循。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一种全新的生态经济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所谓矛盾,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困扰着政府公共决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这一创造性论断指明了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为实现“两难”到“双赢”的转变提供了理论支撑,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直击经济与环境之间的要害核心,对构建符合新时代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发展的新路径具有根本指导意义。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一种全新的生态政绩观。“GDP快速增长是政绩,生态保护和建设也是政绩。”将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果纳入政府政绩考评内容中,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落实的重要保障。将数字与绿色有机结合,有助于全面考核政府行政能力,转变政府职能,满足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双重要求。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一种全新的生态法治观。制度与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红线。长期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大都是因为制度不完善和法治不健全。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建立起多方参与、多方管理、多方监督的法治体系,形成完备的生态环境法治治理体系,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一种全新的生态民生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言而喻,这其中就包括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和当下生态环境问题及保护之间的矛盾。“生态环境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一头连着社会和谐稳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努力实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政策供给
在具体实践中,生态文明建设很大程度上是以政府为核心,以行政权的行使为主导的模式体现,重大改革的进程需要以公共政策为推动抓手,其供给过程及实践状况直接影响并推动社会发展与建设进程,既关乎政府的公共行政能力,也关乎人民群众的利益。具体而言,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的执政理念和行政思维是政府确立制度的根基,是保证制度后续发展和落实的前提。因此,树牢正确的发展理念是实现公共政策有效供给的关键一步。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和社会实况,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思想高度;加快制度创新,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研究公共政策供给,解决突出生态问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构建联动机制。强调公共政策供给中的部门联动,将各个部门之间的优势管理进行有机结合,提高交流效率,避免政策供给卡壳受阻,优化公共政策供给实效。实际操作中,一项公共政策的供给并非单独一个部门就可完成,往往涉及很多部门很多方面,特别是生态建设方面,一项生态保护政策涉及农业、林业、畜牧、气象、水利、财政等部门职责,甚至还涉及不同省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加强部门联动,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生态保护大体系大框架,将行政效益和供给实效最大化,为公共政策有效供给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倡导公民参与。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自然生态“外在绿”与生产生活方式“内在绿”的有机统一,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要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公示、公告、听证以及回应等制度,保障公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真正做到有效参与公共决策。在具体实践中,要提高公民参与程度,畅通公民参与路径,保证公民适时适当参与到相关决策中,这样既能及时捕捉社会大众的既有需求,又能促进实现政策的有效供给。
防止政策执行偏差。一个好的政策供给不仅在于政策本身,还在其执行。执行偏差一直以来都是影响政策有效实施和既定目标实现的重要问题。要合理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执行机构,明确职责,高效实现公共政策的上传下达;要完善执行监督,畅通执行渠道,实现供给到位;要持续推动公共政策供给,解决既有问题,避免可能问题,提升公共管理水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坚持严肃问责。行政权力的行使过程往往涉及责任追究,保证政策有效供给必须严肃问责。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整治”与“长治”双管齐下,把生态保护综合治理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和机制,严守生态环保的红线和底线,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确保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落到实处;要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落实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和重点事项,完善公众监督,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公共政策的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