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开汽修厂的朋友咨询笔者,他们的企业是否要开展自行监测,如何进行排污申报等问题。针对具体问题,笔者一一作答,帮助朋友的高兴之余,也深深体会到自主创业特别是兴办中小企业的艰难。
众所周知,扶持当地企业发展必须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强化服务意识,急企业所急,主动为企业开展服务工作,尤其是对中小企业进行帮扶,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管和服”二者不可偏废,否则将迟滞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近几年,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企业进行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嬴得了众多中小企业的赞誉。然而,有的地方还未深刻领会“放管服”工作要义,或者不作为,不开展服务;或者乱作为,滥“帮扶”,不仅没有发挥部门优势、起到支持企业发展的作用,反而影响了部门形象。对于这种情况,笔者有如下几点思考。
首先,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根据国务院工作精神,依据国家法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关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办法,加强生态环保服务工作。办法内容应包含对中小企业进行法规宣教,对中小企业行政服务,对中小企业帮扶工作规定,提高中小企业生态环保水平的奖补措施等。
在简化中小企业办事程序和内容的同时,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创新服务平台,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用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创新思路。要利用“互联网+”手段,引领优质服务机构聚集,构建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要提高服务能力水平,加强服务情况监测,分析评价工作成效,及时调整有关举措,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其次,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机构要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深入生产一线、倾听企业声音,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当地中小企业特点、发展情况、聚集状况、存在问题、服务企盼等,建立服务台账,厘清各个行业和每个企业生态环保状况水平和工作要求,拟定具体解决措施,进行精细服务工作,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比如,对汽修厂业主进行培训,宣传有关汽修行业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让业主们知晓环境法律对汽修行业的要求,以便企业主动履行生态环保责任。再如,对于农业县中小企业占比较高的农畜加工企业和养殖企业,当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可以帮助企业开展部分自行监测工作,或者加密开展监督性监测,将其结果作为企业环境管理的材料使用,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机构要抓紧解决当前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对国有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大中小企业,把工作重点放到为企业发展创造环境上来。要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务必解决问题,支撑企业发展。要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扩大政策受益面。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保护中小企业守法经营,逐步做大做强。
第三,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机构要构建“亲”“清”的政企关系,敦促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发挥个人能力,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环保服务。开展走访企业和挂钩帮扶活动,了解企业发展中的困局与难题,着力解决几个问题,做几件实事。比如,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减排等清洁生产活动;再如,把几个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联合起来,开展循环经济生产,变废为宝,增强效益。
要动员社会力量、凝聚各方共识,通过努力形成社会广泛参与服务企业的工作合力,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比如,与街道或村社干部一起,调解企业与群众因污染产生的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各方利益,确保社会稳定。(李学辉)